西南政法大学教授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锋认为,人皮面具只是玩具,目前对玩具有禁令的只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具有杀伤力的枪械,另一种是危及人体健康成分的玩具。所以,人皮面具是可以销售的。
杭州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重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、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昊认为,人皮面具目前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生产、流通的商品。今后是否有必要立法对其进行限制约束,有待进一步观察。但是,从公共安全方面出发,可以考虑采取一定措施进行限制,既能充分发挥商品的使用价值,又可以克制其负面效应。
为此,陈昊建议,销售商家在客户要求量身定做真人面具时,应该进行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。生产厂家对批量生产的面具,应该建立完善的档案,每个面具都应该有独立的身份信息。销售商销售时,除了对人皮面具身份信息进行登记,还要登记顾客身份。